2023年度信阳市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个人评选活动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3-12-13  来源:信阳市  浏览次数:5394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32号)和《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信用信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政文〔2022〕88号)精神,深化诚信宣传教育,提高我市全社会信用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提升省、市营商环境评价信用环境建设指标要求以及“诚信之星”推荐评选标准,经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文明办、市信用办联合开展2023年度信阳市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一)“诚信企业”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重视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含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信誉度高,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无商业欺诈行为、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无重大被投诉事件发生、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决定,近两年内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过行政处罚或通报(含行政处罚及时履行并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的)。

3、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股东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信用信阳)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中无逾期还款和逾期付息的失信警示记录。

4、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并组织员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各相关单位在本行业领域负责推荐原则上不高于3家符合 评选要求的企业参与评选;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在本辖区负责推荐原则上不高于5家符合评选要求的企业参与评选。

(二)“诚信单位”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单位(含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承诺不兑现、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拖欠民企账款、新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

2、信用状况良好,群体所在组织及其法人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信用信阳)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中无逾期还款和逾期付息的失信警示记录。

3、单位全体成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信守合同或者承诺,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并组织员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各相关单位符合评选要求自行申请参与评选;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在本辖区负责推荐原则上不高于5个符合评选要求的单位参与评选。

(三)“诚信个人”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坚持信守契约,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2、信用状况良好,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信用信阳)上均无失信惩戒记录,近两年内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中无逾期还款和逾期付息的失信警示记录。

3、对信用工作有积极贡献,热爱公益事业,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个体工商户法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照章纳税,无失信记录,开业经营至少两年以上。

2、近两年未接到执法部门通报及违法处罚记录(含行政处罚及时履行并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的)。

3、劳动用工规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无安全经营责任事故发生。

各相关单位在本行业领域负责推荐原则上不高于3人符合评选要求的个人参与评选;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在本辖区负责推荐原则上不高于5人符合评选要求的个人参与评选。

二、评选材料

(一)“诚信企业”评选材料

1、诚信企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加盖申请企业公章,推荐单位公章)。

2、信用承诺书(附件4)。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有关资质条件:企业营业执照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等复印件。

5、公共信用服务机构或取得人民银行备案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及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

6、申报企业要对近年来开展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1500字以内,可提供不限于文字、照片、新闻等佐证材料)。

7、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无税收违法行为、无虚假宣传、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无安全经营责任事故等实际情况的书面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8、其它资料。近两年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二)“诚信单位”评选材料

1、诚信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承诺书(附件4)。

3、单位组织有关资质条件:单位有效证明证照(不限于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4、申报诚信单位要对近年来开展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1500字以内,可提供不限于文字、照片、新闻等佐证材料)。

5、其它资料。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近两年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申报诚信企业、单位、个人的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存在虚假、瞒报情况,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三)“诚信个人”评选材料

1、诚信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个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

2、信用承诺书(附件5)。

3、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5、申报个人要对近年来关于诚信方面典型事迹进行总结, 形成总结报告(1000字以内,可提供不限于通知、照片、新闻等佐证材料)。

6、其它资料。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近两年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评选步骤

(一)宣传动员、推荐参评候选单位和人员(2023年12月12日-1 2月20日)

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众正式启动信阳市诚信企业、诚信单位、个人诚信推荐评选。

(二)审查公示、综合评审(2023年12月21日-12月30日)

根据申报名单,市信用办对申报企业、单位、个人开展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候选名单,所有候选人需在“信用信”门户网站及“信用信阳”微信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公示结束后,市信用办负责组织主办单位、中级人民法院、高等院校、专业机构等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选,根据评选材料和信用核查等查询结果,优中选优,筛选一批诚信对象。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个人名单,主办单位联合发文表彰,并向社会公示。

(三)宣传推广(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31日)。

开展信阳市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个人推荐评选表彰,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诚信对象颁发奖牌、证书;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个人先进事迹,通过“信用信”门户网站、“信用信阳”微信公众号、信用服务窗口加强宣传推广,推送至“信用河南”“信用中国”,营造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相关单位组织本行业领域或辖区开展宣传推荐活动。按照评选要求,相应填写《信阳市诚信企业申请表》《信阳市诚信单位申报表》《信阳市诚信个人申请表》(附件1-3)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于12月21日下午前一并报送至市信用办。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行政办公中心4号楼4418室。联系电话:6365010,电子邮箱:xyscxpx@163.com 。)

具有参评意愿自主申报的企业、个人,请于12月21日前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邮箱:xyscxpx@163.com),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行政办公中心4号楼4418)联系电话:636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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