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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为地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分为九章七十条,设置总则、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信用信息的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的权益保障、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社会信用的环境建设、法律责任和附则。
近年来,信阳市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细,创新创优“信用信阳”城市品牌,成功创建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
坚持政策引领,出台实施《信阳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高质量推进信用信阳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工作方案》《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信用信阳建设、信用环境建设工作专班,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
搭建信用平台,做实发展载体
优化升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门户网站、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网站体系,信用平台归集各类相关信息5.65亿条,网站发布信息1.09万条,访问量1.61亿次,“信易贷”平台率先与全国、省平台互联互通,创新上线绿色金融、首贷中心等版块,建立全省首个市绿色项目(企业)库,认定公示绿色项目274个、企业148家,入驻绿色专营机构13家,在平台实名认证企业10万家,通过平台授信金额272.22亿元。
优化信用服务,赋能社会治理
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在行政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覆盖111个领域746个事项,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等业务办理时间平均压缩三分之二。健全以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的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在70余个领域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健全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双书同达”机制,推广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依托信用服务窗口,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修复初审实现“即申即办”,已累计修复失信信息五千余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阳市将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和文明程度,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阳市2025年“百姓宣传直通车”形势政策教育宣讲活动走进上天梯企业
发布时间:2025/05/23文章搜索